今天是2024年4月23日 星期二,欢迎光临本站 北京东方传统医学诊所、北京饭店、首都名医 、老中医 、北京名医、中医诊所、中医、北京 网址: dfctyx.com

行业动态

中国将探索建立药品经营许可分类分级

文字:[大][中][小] 2015-8-19    浏览次数:2451    
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》4月6日下午发布,《意见》提出要建立严格有效的医药卫生监管体制。
  
  《意见》指出,要强化医疗卫生监管。健全卫生监督执法体系,加强城乡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。强化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和质量监管,完善医疗卫生服务标准和质量评价体系,规范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,加快制定统一的疾病诊疗规范,健全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监测网络。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的准入和运行监管。加强对生活饮用水安全、职业危害防治、食品安全、医疗废弃物处置等社会公共卫生的监管。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。
  
  《意见》强调,要完善医疗保障监管。加强对医疗保险经办、基金管理和使用等环节的监管,建立医疗保险基金有效使用和风险防范机制。强化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的监控作用,完善支付制度,积极探索实行按人头付费、按病种付费、总额预付等方式,建立激励与惩戒并重的有效约束机制。加强商业健康保险监管,促进规范发展。
  
  《意见》提出,要加强药品监管。强化政府监管责任,完善监管体系建设,严格药品研究、生产、流通、使用、价格和广告的监管。落实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,加强对高风险品种生产的监管。严格实施药品经营管理规范,探索建立药品经营许可分类、分级的管理模式,加大重点品种的监督抽验力度。建立农村药品监督网。加强政府对药品价格的监管,有效抑制虚高定价。规范药品临床使用,发挥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与药品质量管理方面的作用。
  
  《意见》认为,要建立信息公开、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。鼓励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和个人对政府部门、医药机构和相关体系的运行绩效进行独立评价和监督。加强行业自律。
返回上一步
打印此页
[向上]

网站首页

关于我们

专家团队

特约专家

应诊时间

专家讲座

特色门诊

联系我们

在线客服

医务助手

医务助手

医务助手

咨询电话:
010-65229009

请扫描二维码
打开手机站